施工图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2.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3.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主要标准及法规: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1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00年版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二.设计范围
1.本工程设计包括红线内的以下电气系统:
1)电力配电系统;
2)动力系统;
3)照明系统;
4)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有线电视、电话系统系统;
2.本工程电源分界点为电源总进线柜内的进线开关。电源进建筑物的位置及过墙套管由本设计提供。
三.电力配电系统;
1.本建筑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2.负荷分类及容量:
二级负荷:正压风机、消防电梯及其集水坑水泵、消防泵、公共照明等,其容量为120kW。
三级负荷:住宅照明等,其容量为401kW。
3.供电电源:
本工程从室外箱变引来一路220/380V电源;作为本楼的正常电源,本楼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由室外发电机房内柴油发电机引入。进线电缆从建筑物南侧引入,直接进入地下一层配电室的动力柜及照明柜。本工程中无功负荷均在室外箱变内低压侧集中补偿。
4.计费:
本工程住户电费采用分层分户计量方式。对动力负荷用电在总进线柜内集中设表计量。
5.住宅用电指标:
本工程住宅用电标准为每户8kW。
6.供电方式:
本工程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动力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住宅用电采用树干式供电。对加压风机、消防电梯及其集水坑水泵、公共照明等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应急照明由自带蓄电池提供消防应急电源)。
本工程消防设备供电回路断路器过负荷仅报警,不动作。
四.照明系统:
1,本建筑设一般照明,两路电源互投的应急照明。
2,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除空调插座外,所有插座回路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增加一根PE线,平面图中不再标注。
3,受墙壁开关控制的自带蓄电池灯具接线时均应在墙壁开关前取一组电源直接接在蓄电池信号线端及零线端,保证其灯具蓄电池不受墙壁开关影响,以使蓄电池处于经常充电状态,并保障应急的唯一性。
4,本工程公共部位照明采用节能灯具,住宅户内照明待用户二次装修后,其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7W/M2。
五.设备选择及安装
1.电源总进线柜采用GGD固定式配电柜,落地安装,进出线方式为下进下出。各配电箱安装方式及高度详见配电箱系统图中标注。
3.除注明外,开关、插座分别距地1.3m、0.3m暗装。卫生间内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内插座距地2.3m。风机、水泵等设备位置详见水、暖专业相关图纸。
4,应急照明箱及消防负荷配电箱箱体,应有明显标志,并作防火处理。
5,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6,本工程配电箱实际尺寸以厂家定做最经济的尺寸为准。
电气平面图
接地平面图
配电干线系统图
弱电系统图
屋顶防雷平面图
照明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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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